武漢市將從7月1日起實施住房公積金提取新政,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且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職工,可定期提取公積金。
  一段時間以來,住房公積金面臨“劫貧濟富”質疑——低收入者難以在高房價下實現購房夢,公積金繳納淪為“低息超長存款”;經濟承受力本來就高的高收入者,則使用著低收入者的辛勞積累貸款買房,還享受著公積金的低利率。
  武漢的公積金改革值得各方關註。此前,已放開大病等特殊情況提取公積金,體現出救急與人性化。這回,再允許低收入人群取公積金補家用,更是回歸“誰的鈔票誰做主”。
  對管理者而言,集中大眾資金為大眾服務,既要重視公平與效率,同時也須考慮特殊情況、尊重個人選擇。對暫時無力購房的勞動者來說,則要想好提前支取公積金的利與弊,謹慎抉擇。
  今日主筆明健  (原標題:公積金不限用途告別“劫貧濟富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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